国庆旅游价格普遍上涨 云南游价格翻倍

作者: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

发布时间:201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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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报讯 国庆临近,旅游市场也已进入预订高峰,与往年有所不同,由于实施了新的《旅游法》,今年的“十一”不少旅游线路进行了价格调整,同去年相比,部分线路价格已经翻倍。同时旅游主管部门提醒,游客在途中遭遇纠纷,不要冲动漫骂或各种过激行为,应理性维权,旅游执法机构会给出公正合理的解决办法。

部分线路价格整体上涨

据悉,新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于10月起实施,并对低价团进行严格限制后,国庆期间出游的价格和去年同期以及节前相比,出现不同程度上涨。国内游方面,云南方向的跟团游价格整体上涨。经营云南专线的重庆振旭国旅负责人高学政向记者介绍,从地接方的报价来看,与去年同期相比,重庆—西双版纳线路的价格上涨约50%,丽江、昆明等云南组团旅游线价格已经翻倍,其中昆明方向的价格是3000多元,地接方面上涨了约1500元;丽江方向3000多元,地接上涨1100~1200元。重庆假日国旅副总冯睿介绍,跟节前价格相比,出境游方面如欧洲、澳大利亚线路的涨幅较明显,“从同行结算价来看,这两条线路的价格从8000~10000元涨至20000元左右。”

另外,国庆期间普吉的价格是5000多元,台湾游是5300元左右,均上涨了约2000元,算下来涨幅近70%。也有部分纯玩线路的价格基本上未受明显影响。高学政介绍,比如云南—老挝线路,和去年同期相比价格几乎没有多少变化;涨幅不是太大的还有西双版纳线路,跟团价格在3000多元。

旅游遇纠纷应理性维权

新的“旅游法”限制了低价团组客,从源头上保障了游客的旅游品质。在出游过程中,游客遇到旅游纠纷该如何处理?

据悉,新的“旅游法”保障旅游者消费权益的同时,也为部分维权过度行为进行了限制。根据新法规定,在出游过程中引起纠纷的,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对于旅行社担心的维权过度行为,游客也要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如在解决旅游纠纷过程中,游客过激的言行导致行程难以顺畅进行,损害了其他旅游者的利益等行为。专家表示,针对旅游者可能出现的维权过度行为,旅行社应提前告知游客文明旅游的相关规定,在外出旅游过程中,游客应遵守国家旅游局出台的“境外文明旅游公约”相关内容。此外,建议旅游者在签订合同时务必要谨慎,仔细看清合同每一项内容。

冯睿称,根据《旅游法》规定,旅游者不得故意扩大损失,否则很可能由自己承担后果。他举了一个真实的案例:一家三口乘邮轮到韩国旅游,在事前未告知组团社的情况下,因母亲个人原因办理的签证无法登上邮轮,结果一家三口均放弃旅行。事后游客要求旅行社赔偿全部损失,后经裁定,旅行社仅赔偿母亲的费用,父亲及孩子放弃旅行的损失由旅游者自己承担。“这种人为造成的额外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冯睿称,像这类维权过度的行为,今后将有现成的法律来处理,由此避免了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额外的纠纷。

此外,在出发前受航班延误等不可抗因素影响,游客不下飞机或拒绝上飞机,从而对其他游客产生损失的,也将由法律来解决。“遇到这种情况,游客可向航空公司进行相关索赔。”冯睿说。

重庆旅行社相关负责人建议广大游客也提升自身素质,旅途中难免遇到各种不可预知的情况,遇到问题时冷静判断,及时找准问题的根结,向旅行社询问情况,只要是处于合同约定行程中,问题一定会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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