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提醒“户外群”出游有风险
作者: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
发布时间:20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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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是外出旅游的好时节,各种“户外群”、QQ群、微信群、车友群及有关网站论坛,经常会发起组织户外旅游,参与的人不少。然而,这种出游方式有隐患:不仅没保险,维权也难。
昨天,市旅游局发出旅游服务提醒:市民应谨慎选择“户外群”出游,AA约伴旅行的方式由于缺乏监管,风险可不小。
自驾途中人车受损——8000元损失自掏腰包
家住渝北区枫桥水郡的钟先生和妻子秦女士都是“驴友”,喜欢自驾游。说起AA制的“约伴旅行”,他们俩参与过多次。不过,2014年9月一次自驾内蒙古额济纳旗的经历,却令他们非常气愤。
“我老公看到某自驾俱乐部发起的额济纳旗9天自驾游,我们一直想去看胡杨林,所以就加入了,费用好像是3000元左右。”秦女士说,当时车队共有8辆车,“领队”收钱后跟他们签了一份“免责协议”,意思是他只负责安排好行程中吃住行,其他问题由参与者自负。考虑到有自驾经验,他们也没太在意。
没想到这一路,不但住得差,吃得差,在旅程第6天驾车从额济纳旗往酒泉途中,由于下雨路滑,钟先生驾的车与前车追尾,秦女士手臂受伤。“这次旅游没买任何保险,领队也以‘免责协议’为由,让我们自行解决,太气人了。”钟先生说,当时身在外地,车损只好报保险公司,妻子受伤不得不提前返回治疗,治疗费花了近8000元。
“从那次起,我们再也不愿参加类似的AA旅游,都是通过旅行社参与,保险些。”秦女士说。
组织方无资质价格也难言透明
AA制“约伴旅游”中到底有些什么黑幕?记者昨日采访了市旅游局执法人员及部分自驾游的组织策划者。问题主要集中在3点,一是风险大;二是价格并不透明;三是发生投诉维权难。
住在鲁能星城的周先生从2006年开始接触自驾游,最开始是参与者,加入QQ群参与活动多了,渐渐成了参与组织者,后来加入了自驾俱乐部、旅行社,感受到参与自驾旅游有资质和无资质的区别。
“个人或者一些没有资质俱乐部组织的自驾游随意性比较大,比如房间就很难有保障,特别是在旅游旺季。”周先生说,从两三年前开始,自驾游组织者一般都会与参与者们签订“免责协议”,并且购买旅游意外险,但是没有责任险。
此外,价格也不是“驴友”们想象的那么透明。
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副总队长谢东表示,当前市面上出现利用“户外群”、QQ群、微信群、车友群及有关网站组织旅游活动的现象很多。这些户外群价格可能以AA制的形式出现,乍听起来价格很透明,群主只是活动的发起者,群成员分担费用。其实当这个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群主在吃、住、行、门票等方面都能拿到相当优惠的团队价格。这样群成员交纳的费用会和这个价格有一定的差价,如果参与人数众多,产生的利润就是相当可观。
管理部门:缺乏监管,证据难搜集
“参与个人发起的AA制约伴旅游,风险很大,途中如果出现了事故投诉,我们也无法受理。”谢东说,没有获得相关资质的旅游组织者,既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也没有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监管的难度比较大。户外群旅游属于个人达成的约定,缺乏监管,即使发生损害事故以及投诉,管理部门也很难搜集到证据。
谢东提醒说,市民旅游应谨慎选择“户外群”出游,通过微信等方式报名时,要尽量通过认证的旅行社的微信公众号或者可以确认身份的旅行社的工作人员的账号报名参加旅游。
其次,要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出游前要签订正规的书面旅游合同,一定要购买意外险,旅游者到专业的保险公司或者有资质的代理机构及时购买旅游意外险。
双方签订了“免责协议”,如遇成员人财受损,组织者就能完全无责吗?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宇培说,免责的约定是否有效,先要看组织者有无过错。一般情况下“免责协议”是无效的,特别是造成了人身损害时。如果组织者收取了成员的费用,就要做到充分的注意义务,如果没有收取费用,也要做到适当的注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