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签证种类有哪些

作者: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

发布时间:201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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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签证种类分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或普通签证。其中,普通签证分为八种,分别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1、旅游签证(L):发给前来中国旅游、探亲或其他私人事务来华的外国公民。来华旅游的,原则上须提供有足够来华旅费的证明,必要时须提供离开中国后前往国家(地区)的机、车、船票。来华探亲的,必要时需提供国内亲属的邀请信。


2、访问签证(F):发给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以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不超过六个月的人员。申请人须提供中国邀请单位的邀请信或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电等。


3、学习签证(X):发给来中国留学、进修、实习6个月以上的外国公民。申请人须持有《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录取通知书》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4、工作签证(Z):发给来中国任职或就业的人员及其随行家属,以及来华进行商业演出的外国公民。根据不同情况,申请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就业许可证书由中国聘用单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申请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电,《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或常驻中国代表证书,文化部或省级文化厅(局)批准函及有关省市外办签证通知等相关材料。


5、过境签证(G):发给经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的外国公民。申请人须持有前往国家(地区)的有效签证和联程客票。


6、乘务签证(C):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及国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其随行家属。申请人须按双方协议或中方规定提供有关证明。


7、记者签证(J):发给新闻从业人员的签证。其中,J-1签证发给来华常驻的外国记者;J-2签证发给临时来华采访的外国记者。申请人须持有中国主管部门的证明。


8、定居签证(D):发给来中国定居的外国公民。须持有定居身份确认表。该表应由申请人或其委托的在华亲属向申请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领取。


中国签证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并根据外国人的身份、来华目的,并参照护照种类,决定发给何种签证。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澳门回归后自主实行出入境管制。外国人前往中国香港特区,按特区有关法规办理。前往澳门特区,除按协议免办签证者外,均可在落地时申请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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