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 浅谈越剧

作者:重庆中国青年旅行社

发布时间:201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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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剧,发源于浙江绍兴嵊州,发祥于上海。汉族戏剧之一,中国五大剧种之一,全国第二大剧种。清末起源于浙江绍兴嵊州(古代越国首都),最初是从当地民间曲艺“落地唱书”发展而成,在发展中汲取了昆曲、话剧、绍剧等特色剧种之大成。经历了由男子越剧到女子越剧为主的历史性演变。历称小歌班、的笃班、绍兴戏剧、绍兴文戏、髦儿小歌班、绍剧、嵊剧、剡剧。1925年9月17日上海《申报》演出广告中首次用“越剧”称之。1938年始,多数戏班、剧团称“越剧”。新中国成立后才统一称“越剧”。

1954年的日内瓦会议上,在周恩来的指示下,新中国第一部彩色戏曲电影《梁山伯与祝英台》被用来招待外宾,获得了广泛的好评,被赞誉为“东方的《罗密欧与朱丽叶》。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962年由上海海燕电影制片厂和香港金声影业公司摄制完成的电影《红楼梦》在80年前后取得2亿票房(那时票价也就2毛钱左右),12亿人次观看,可谓空前绝后。自此,一曲《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传唱大江南北。[由重庆青年旅行社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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